为进一步推动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11月8-9日,宜春市水利局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动。通过执法检查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规范自身的生产建设行为,有效防治安全隐患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此次行动随机抽取了部分在建水利项目,现场重点检查了项目现场施工用电、脚手架支撑、消防设施配备等情况,随后听取了施工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了安全生产资料,检查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的建立情况。
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宜春市水利局责令奉新县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停工整改,要求相关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对靖安县北潦河段灌区配套建设工程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电站负责人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和规范,限期彻底整改,不留安全隐患。
下一阶段,宜春市水利局将继续在河道整治、山塘水库、农村水电站、农饮水项目等重点领域开展水利安全监督执法,通过执法检查来敦促生产经营单位积极自查自纠、规范生产、落实主体责任。同时,通过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惩处,警示和教育其他水利企业规范自身,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从源头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