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9日,宜春市水利局联合宜春市检察院制定《宜春市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实施办法的联合制定,标志着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在我市正式建立,对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与水行政执法的紧密协作,合力破解河湖治理难题,建立健全我市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该《办法》对市水利局、市检察院双方协作的重点领域、工作机制、组织保障三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其中,双方协作的重点领域主要为: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水文设施保护等六个方面。
今后,双方将通过会商研判、专项行动、案件督办、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情通报、建立河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等方式,助推“检察蓝”+“水政蓝”协作配合不断取得新成效、合力破解河湖治理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