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技术评审专家队伍建设,保障我市水利技术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提高技术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经研究,拟在全省范围内(含在我省设有常设机构的省外单位)征集专家,组建市级水利技术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全省水利行业勘测设计、建设、施工、管理单位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从事水利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和退休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均可申请。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态度认真,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社会声誉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或相关的管理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含)技术职称。
(三)精通专业知识,熟悉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能正确运用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程、规范、技术标准,能够独立出具评审意见。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能接受监督管理。
(五)年龄原则上在7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技术评审工作。
(六)对不符合第2款所列条件和要求,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符合上述其他条件的人员,也可申报:
1.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金属结构、移民安置、工程造价、水利信息化等稀缺专业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申报专业
根据水利技术评审工作开展需要,划分为水文水资源、工程地质、农田水利、水工建筑、机电机械、电气、金属结构、施工、水土保持、环境评价、工程造价、移民安置、工程管理、水利信息化等水利工程及相关专业方向,申报者可根据自身条件填报最多3个擅长的专业方向。
三、申请程序
此次征集水利技术评审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由单位推荐,申请人填写《宜春市水利工程项目技术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和《宜春市水利工程项目技术评审专家入库专家汇总表》,经所在单位审定后向市水利局申报,推荐人数不限。
(二)申请人将填好的申请表(一式两份)交所在工作单位或行业组织审核(退休专家交原工作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或行业组织印章。
(三)申请人以直接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至宜春市水利局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包括:
1.审核后盖章的《宜春市水利工程项目技术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职称资格证复印件;
5.从业5年以上证明材料;
6.业绩证明材料;
7.其它证明材料(包括研究成果、获奖情况等)。
四、入库专家的工作职责
受邀参加评审的各专业专家组成项目技术评审专家组,通过查勘项目现场,审阅设计文件,提出项目技术专家评审意见。
1.为水利项目评审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2.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向外界泄露项目评审情况;
3.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与项目评审有关的询问、质疑;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五、专家库的管理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宜春市水利局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充实专家库。我市组织水利工程项目评审时,根据项目特点,从专家库相关专业专家中抽取专家。抽取专家适用相关回避规定,与拟评审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专家应主动回避。
六、有关事项
1.经审核同意后纳入宜春市水利技术评审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发放相应劳务咨询费。
2.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25年5月10日。以后评审专家库征集工作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开展。
3.按照公告要求及时填报材料,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至宜春市水利局技术中心(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1511室,电子版发赣政通或邮箱249638853@qq.com,联系人:刘淑娥,电话:0795-358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