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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知识科普

来源:宜春市水利局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12-06 20:37:28

一、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我国现行宪法是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及 2018年五次修改。

二、宪法规定了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等重要内容,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

三、宪法有什么作用?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国家权力有效运行机制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行使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的轨道上有效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

2.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最明确是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3.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规范的和调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解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宪法如何制定、修改及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五、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共同纲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一致通过。它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重大问题以及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和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分别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部宪法。

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是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是一部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宪法。

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全国人大五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修正案确定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定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等,这些重要修改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要求。

六、国家宪法日的设立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作出《关于设定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是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推动形成尊宪、崇宪、学宪、信宪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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