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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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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宜春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水利局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1748室,电话:0795-322029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坚决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了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由局主要领导牵头,明确分管负责人调度,具办人员落实,确保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92条,其中政策解读10条,运用了文字、视频、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多种解读方式;人大建议答复8条、政协提案答复4条,主动积极做好民生保障政策等热点问题的回应;行政执法公示24条,有效加强了政府权力运行透明度;重点领域信息66条,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河湖长制阶段性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二)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申请公开宜春恒大绿洲小区二次供水高层加压许可证。经审查本部门不掌握相关信息,及时告知了对方可能掌握该信息的部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具办人员落实。要求各科室协调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严格把关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坚决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的发生。

三是紧盯重点领域。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文件解读、重大决策公开、民生热点问题回应等重点领域内容,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市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完善公开制度、公开指南等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便民。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秘书科,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压实责任。为确保工作落实,逐项将公开目录分解到各科室,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三是强化考核。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督查考核,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7.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上看,运行状况良好,但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面对社会的宣传力度还不够部分工程信息未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2023年,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把水利高质量发展改革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紧密相结合,力促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通过开展政务公开,牢牢把握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推进水利中心工作的开展。二是通过开展政务公开,进一步增强行业管理透明度,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三是通过开展政务公开,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提高水利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四是通过加强考核与监督,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确保政务公开制度得到行之有效的贯彻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市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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